案件回放 调解过程一波三折 据了解,自2008年起,微软就与动感公司就正版化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磋商,力图促使动感公司实现正版化经营。微软也专门向动感公司提供了许多优惠的正版化方案,包括优惠的价格、分期5年完成正版化、免费赠送租赁许可等。然而,经过一年多努力,动感公司仍处于观望态度,不愿采取具体的正版化行动。2009年4月,迫于无奈的微软对动感公司进行了行政投诉。基于微软的投诉申请,广东省版权局指令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大队对动感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是,动感公司用于经营用途的电脑多达1401台,全部安装了盗版Microsoft Windows XP Professional。之后,微软主动与动感公司就软件正版化事宜进行多次磋商,力图促使动感公司实现正版化经营,但均未得到动感公司的回复。 2009年12月9日,全球最大的电脑软件开发公司——微软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动感公司未经微软授权许可,擅自复制、安装、使用微软视窗操作系统系列软件、微软视窗服务器系统系列软件等,并将装有盗版软件的计算机出租给消费者使用,严重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微软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东莞动感公司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判其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合理费用10万元)。2009年12月底,市中院民三庭受理了此案。 2010年4月22日,微软公司又增加了诉讼请求,认为动感公司至少在1401台电脑上非法安装了涉案微软软件,将赔偿请求增加到人民币158.0745万(含合理开支100565元)。此案也因此由5月12日开庭延期到8月9日开庭,在这期间,法院一直愿意促成该案调解,但无奈双方都没有拿出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出来,也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未能调解成功。 2010年8月9日,微软状告动感公司一案终于在东莞中院开庭,双方再次表达了愿意调解的意愿,但没有就具体方案进行深入探讨,法庭未当庭宣判。 2010年10月底,在法院的多番努力下,微软公司与动感公司就软件正版化这一问题终于达成购买700套正版Microsoft 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的协议,在谈妥了价格的情况下,动感公司与微软公司的代理销售商签订供货合同,将动感公司旗下八家分店及六家控股网吧的电脑实现了操作系统软件的正版化。 11月初,双方在解决了软件正版化问题的基础上,就本案的赔偿数额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同意由动感公司支付微软公司10万元人民币。2010年11月23日,双方在东莞中级法院正式签订最终和解协议。
网吧业在推动中国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同时,很多问题也随之暴露,侵犯知识产权就是其中之一。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李颖怡说:“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网吧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授权安装使用软件的现象,也经常产生法律纠纷,此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网吧连锁经营成为趋势的今天,网吧业主需要采取更为规范的管理措施,确保合法使用他人作品,避免法律风险。”此外,该案代理律师瞿淼指出,此次是首个涉及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出租权问题的民事案件,在完善我国的软件著作权保护过程中,此案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